高家庄的东院里,传来一声狼嚎,灰风那还显得有些可爱的嚎叫声在院落间回荡,让此时凌云心中的烦燥凭白增添了几分。

虽然屋中很温暖舒适,可凌云听了却不禁从榻上坐起,将手中书合上放在了茶杯边上。自从养了灰风,还是头一次听到它如此嚎叫,那仿佛是野性的呼唤,诱动着他内心深处的那股暴燥,有如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包含其中,将他内心深处的狂野引诱出来。

狼嚎声再次响起,凌云听了直皱眉头,丢下书,快步走到门口穿上鞋。门外晨光已经将天地点亮,一片曦光。屋内的烛火摇曳,即将油尽灯枯。昨夜他整晚没睡,本来昨夜是他和浅雪完成婚礼,拜堂入洞房的好日子。可最后,也只有他寒夜孤身看书一晚。并不是浅雪突然反悔,而是被其它的事情打拢耽搁。凌云表面上表示的不以为意,其实很底对此很不满。这场婚礼已经耽误了两次,至今他都未能与浅雪真正完婚。而这一次,打断他们婚礼的还偏偏就是他最看不爽的陈雄。

他挪动着僵硬酸麻的双腿走到门口,稍事按摩后,走到了门边的小榻边。木兰正趴在榻上,早已经睡着,还轻声打着呼噜,头枕在一本打开的卷轴书上。凌云瞄了眼书名,原来是《道德经》,难怪这丫头会看到睡着。昨晚她还坚持说要陪着他一起看书,结果凌云让她自己到书架上找一本看,谁知这丫头居然拿了这本。这样道来道去的书,木兰这样的丫头肯定读不出什么感觉来,睡觉也就难免。“木兰!”他轻声的唤道,一连叫了好几声,她才打着哈欠醒来,困惑的眨眨眼,嘴角还挂着一串晶莹的口水丝线。“我出去散会步,你把书放回去就再睡会吧。不过记得把上面你留的口水擦一擦,这本道德经可是珍品,用的上钿白牙轴,黄带红牙签;而且还是魏代著名书法大家钟繇的真迹手写,价值万贯,是我好不容易才从明月那丫头那里偷出来的,若是毁坏了,咱们两个可都要完蛋了。”木兰似醒非醒,朝着他迷糊的又打了个哈欠。凌云只好又交待了一遍,然后揉了揉这丫头有些散开的双丫髻,便离开了。

走出门,青莲已经醒了,正在给他打热水,还细心的为他去厨房弄来了新鲜的小米粥和一碗羊杂汤。凌云夸赞了她几句,青莲顿时笑容灿烂。洗脸漱口吃完早餐,凌云走出院门,深吸了一口清晨的冷空气。接着便直接沿着石子路慢慢走着,准备先去马房喂下自己住在那里的灰风。石子路很长,两边还栽了许多杨柳,路边的两个空场地里,已经有不少高家的家丁在练习武艺。前面点,则是陈家的家丁们在练习,他刚一靠近,就听到陈雄的一个手下刺耳的声音传了过来,“这高家小娘子谱还真大,居然敢当面回绝提亲之议。”

凌云站住,透过树的缝隙,看到几名陈家的护卫队头站在年青的陈雄身旁,周围还簇拥着一群家丁。“那高明月好歹也是个郡主,傲气点倒没什么,征服这样的女人才够味。况且,这女人还是有些本钱的,脸蛋漂亮身材也好,而且都说这高浅雪活不过三十,高家这么大的一摊子,到时早晚还不是高明月的。娶了高明月,自然也就得到高家的所有了。”陈雄轻佻的说道,“倒是那只该死的野狼,一大清早的叫个不停,扰本公子清梦,跟它那个主人一样让人讨厌。”

一个护卫队头一脸淫笑的道:“是拢了公子的春-梦吧,莫不是昨儿见了高明月姐妹之后,晚上已经忍不住在梦里将其征服了。”

“哈哈哈!”一群人发出会意的大笑。

那队头的手下为他捧来大剑,他拔出长剑用力挥动几下,剑刃破空发出阵阵啸声。“要是公子不喜这野狼,我这就去宰了那野东西,正好今天早上可以加个菜。”他把剑插回剑鞘,又拿起了一支流星链锤,试了试重量,在清冷的空气里比划了几下。“假如公子需要,甚至我可以连那个来路不明的赘婿也一块宰了。”

陈雄听了这主意似乎很高兴,“去宰了那只狼崽子。”他叫道,“正好早上没什么胃口,狼崽子的肉估计烤起来会很嫩。反正它的主人不过是个赘婿而已,那家伙昨天敢拿着本公子赏的金珠,却骑着本公子的骏马带女人在外面兜风,真是岂有此理。今天就吃了他的狼,让他知道老子的马不是那么好骑的。”

另一个拎着条竹节钢鞭的队头则在一边笑道,“昨天那赘婿带的丫头倒是很水嫩啊,一会吃了他的狼崽子,公子还可以把那丫头叫来把玩把玩。等公子吃完肉,我们也可以喝口汤。”

凌云听到这里,直接穿过路边的柳树,来到空场地。

“陈公子,真不好意思。”凌云对陈雄冷笑道,“陈公子,高家庄虽然好客,可却不是任谁都能欺负上门的。”

.

陈雄不想凌云会在旁边听到刚才的话,一时间还有些脸红。

“赘婿也能代表高家说话吗?”陈雄的护卫队头故意轻蔑的说道,“赘婿不过就是条家养的狗罢了,况且,某听说你还没有真正的进高家的门吧。

陈雄马上跟着笑了,有这么多家丁撑腰,他也觉得胆气壮了许多,护卫陈威说的没错,凌云不过是高家的赘婿罢了,何必怕他。

凌云并不以为意,只是冷笑道:“比你这群外人有资格。”然后冷冽的目光扫过陈雄,“陈公子,不管你是皇孙还是王子,你既然上高家做客,那就得表现的尊重主人一点。现在,我要你为刚才说过的话道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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