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3章 不敢要你们这种叛徒! (第1/2页)

玄幻:吞噬尸体就变强 子唯 加书签

天才一秒记住【小紫书】地址:xiaozishu.cc

金庭丰面对夏无涯凌厉的目光,神色依旧平静,并未起身,只是微微拱手道:“夏家主,还请听我一言。”

夏无涯冷哼一声,强压怒火,坐了下来,道:“金长老,你可知那宋南杀了我夏家两位长老?此仇不共戴天!”

金庭丰叹了口气,道:“夏家主应当知晓我丹派的上任宗主,乃是夏海师叔。”

夏无涯已皱起眉头。

因为他想到叶林天得到了夏海的炼丹术传承。

金庭丰继续说道:“夏海师叔曾留有书信,说得到他老人家的炼丹术传承者,便是他的徒弟。

所以那玄青宗宗主叶林天,便是夏海师叔的徒弟……”

他的话还未说完,夏无涯便已冷声说道:“你的意思,真要插手这件事?!”

金庭丰道:“夏家与丹派素来交好,还望夏家主能给丹派一个薄面,不再为难玄青宗。”

“哼!我若不答应呢?!”夏无涯瞪着双眼。

金庭丰依旧平静道:“如果夏家主不答应,我只能表示很遗憾,夏家将不再是丹派的朋友,若是夏家继续对付玄青宗,我丹派将会插手,及时可能会邀请火炎宗、真武门、天河阁帮忙。”

“你在威胁我?!”夏无涯的声音渐冷。

金庭丰道:“此事并非我的意思,而是宗主的意思,是宗主让我来跟你谈的。”

“吴根水?!”夏无涯的声音彻底变冷。

金庭丰道:“宗主如今应该在玄青宗了。”

夏无涯死死盯着金庭丰,脸色不断变幻。

他夏家虽是天河玄门楼的五大势力之一,但却不像丹派那般与其他势力全都交好。

毕竟丹派善于炼丹,为各方所需,所以各方一般不会得罪丹派。

夏家除了与丹派交好之外,还不敢得罪天河阁,因为天河阁实力最强,至于火炎宗和真武门,夏家与他们并不和睦。

再加上,除了天河阁之外,只有丹派的背后有大势力撑腰。

所以夏无涯和苏宁泽一样,对丹派很是忌惮,同样考虑到如果当真跟丹派翻脸厮杀,那么他们夏家可能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,甚至会在天河玄门楼除名。

想到此处,夏无涯为了整个家族考量,只能压下怒火,撇过头去,沉声说道:“告诉吴根水,我答应他了。”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温馨提示:按 Enter⤶ 返回目录,按 阅读上一页, 按 阅读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。
玄幻:吞噬尸体就变强》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,小紫书只为原作者子唯的小说《玄幻:吞噬尸体就变强》进行宣传。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子唯并收藏《玄幻:吞噬尸体就变强》最新章节。
青仙问道
青仙问道

有物先天地,无形本寂寥。能为万象主,不逐四时调。

中原五百 连载 91万字

仙逆
仙逆

顺为凡,逆则仙,只在心中一念间……请看耳根作品《仙逆》

耳根 全本 999万字

大将
大将

他来自当今,却回到了过去,他十八岁参军开始了他戎马一生,他从普通战士成长为共和国上将,从远征域外到横马东南亚。他“故土未复,军人之耻”为激励他一生的动力,他要亲手打造自己心中的山河,马蹋之处皆为国土。大将书群1:162760719(普通书群)2:272676321红色帝国(VIP书群)需截图验证。

红色十月 连载 519万字

火影:我在木叶肝进度
火影:我在木叶肝进度

青冥魂穿忍界,成为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宇智波族人,恰逢第三次忍界大战,为了更好的活下去,他只能肝了......

打瞌睡的小猫 连载 193万字

朕能走到对岸吗
朕能走到对岸吗

这世上从不缺骗子。有人假冒富商,有人假冒才子,有人假冒乞丐。却鲜有人假冒天子。许昌有个曹操迎回的汉献帝,冀州同样有个和汉献帝长得一模一样的刘协。袁绍昭告天下,他冀州的天子是真的,许昌的天子是曹操找人冒充的。一开始,刘协答应假冒那和他同名同姓同模样的天子,只是为了在这乱世混口吃的。后来渐渐掏空了袁绍的大本营之后,他觉得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不应该只为了一口吃的。官渡之战前夕,刘协端坐冀州皇位之上,俯视下

爱吃麻辣猪蹄 连载 134万字

阳尊
阳尊

全新的修真世界,演绎着一段非凡的人生。前所未有的修炼之法,让他的命运从此改变。其中曲直的道路,他都一挺过来,只为站得更高些。不管是谁,若是拦阻,那便杀!杀!杀!杀!杀!杀!杀!杀!

子唯 武侠 连载

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,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,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。

Copyright © 2025 小紫书 All Rights Reserved.

本站所有小说均由程序自动从搜索引擎索引

Copyright © 2025 小紫书

本页面更新于2025-05-02 06:56:13